广西新闻网-南国早报来宾讯(记者谢奎 通讯员黄佐)一名在来宾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外地已婚女子,为发展下线,竟在千里之外的江苏南京
打征婚广告,把自己吹得像个成功女士。而南京一名男子,则自愿落入桃色陷阱,明明知道对方是搞传销的,仍然交了3800元“加盟费”。
徐某今年32岁,之前在南京一家公司打工数年。2006年秋天,他偶然从当地报纸上看到一则征婚广告,一名自称姓何的女子称自己31岁,在广西来宾做生意,希望找到一位心地善良、有事业心的男子为伴。
徐某孑然一身,就按广告中的电话与何某联系。何某表示,她也很乐意跟徐某交往。此后,两人电话不断,感情迅速“升温”。今年6月初,何某告诉徐某,她在来宾市找到一桩大生意,月收入达万元,希望徐某到来宾,两人一起发展。见“女友”主动发出邀请,徐某乐不可支,急忙赶到来宾。
“到了来宾后,我大失所望。”事后,徐某告诉办案人员说,他与何某一见面,觉得对方实际年龄要比广告所说的要大几岁,但他提出要身份证时,何某却说身份证不在身上。再看何某住地,不过是一间旧房子,里面只有一张床垫和几件简单的衣服。徐某问何某店铺在哪里,对方支吾了半天,才答应第二天带他去看。可当第二天徐某来到何某所谓的“店铺”时,发现里面坐满了人,正在传授什么如何发展下线、如何取得亲戚朋友的信任等“绝技”。徐某这才恍然大悟:自己上了“贼船”,何某是搞传销的,但由于舍不得离开何某,他只好交了3800元钱,“加盟”搞起了传销。
然而,自从收到“加盟费”之后,何某就对徐某冷淡起来,何某说,她已结婚,丈夫也在来宾搞传销,由于一年多里夫妻俩均未能发展到一名下线,她便以征婚为诱饵,专门骗外地人到来宾搞传销。
徐某提出退钱,何某称钱已汇到深圳
一家贸易责任有限公司的账户,不可能退回了。6月18日下午,徐某向来宾市有关部门举报了此事。来宾市工商局打击传销办公室工作人员认为,徐某的遭遇属于被诈骗,建议他向公安部门报案。目前,来宾市警方正对此事展开调查,并让徐某先期返回南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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